一直以来,新加坡以法制严明在国际社会上持有盛名,安定的社会环境也让不少人为之赞赏。国会昨天三读通过刑事案件相互协助(修正)法案,扩大新加坡能够为他国提供刑事案件协助的范围,并纠正一些人认为新加坡是避税天堂的错误印象。
新加坡留学网讯:现有刑事案件相互协助法令(Mutual Assistance in Criminal Matters Act)要求政府采取“双重犯罪”(dual criminality)原则来决定是否为他国提供协助。也就是说,如果其他国家寻求协助的案件只违反该国法律,但在新加坡不构成严重罪行,那么新加坡政府不会给予法律协助。
法令修订后,政府将可以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满足双重犯罪要求。
譬如,如果某人身在本地,但自愿到外国法庭作证,新加坡将能够帮他安排,不会因为该外国罪案在本地不犯法而一律拒绝协助。新加坡可以提供的其它协助还包括:帮忙寻找或确定某人身份,以及协助监管过境者等。
不过,如果其他国家寻求的协助涉及获取一个人的口供,或者在本地没收或起获一个人财产,新加坡就需要考虑该罪案是否在本地属于严重罪行。
法案也将修正有关逃税行为的法令内容,明确指出新加坡可以协助他国有关任何税收类别的协助申请。对于和新加坡签署避免双重课税协定或税务信息交换等协定的国家,双重犯罪要求将被取消,新加坡将可以协助执行外国发出的没收、搜查或起获令。
英兰妮指出,不同国家的税收法律不同,有时一个人违反外国税收法律,却可能因为新加坡不征收该税而不违反本地法律。“法案的修正将彰显新加坡在对付跨国金融罪案方面的决心,并摈除任何将新加坡视为逃税庇护所的错误印象。”
对于仍然保有双重犯罪要求的罪案类别,法案将包括一项列表,来决定哪些罪案在新加坡属于严重罪行。为了确保列表涵盖所有严重罪行,法案规定所有刑罚不少于四年监禁的罪行统统纳入列表。新加坡可以针对列表中的罪案提出或接受刑事案件互助要求。
议员哈里古玛(碧山-大巴窑集选区)和花蒂玛医生(马林百列集选区)也针对他国与新加坡的互惠关系提问。英兰妮指出,新加坡在接获他国发出的协助请求时,会继续要求对方也在今后新加坡发出类似请求时给予协助。花蒂玛提问,当一个之前没有协助新加坡的国家寻求新加坡协助时,如何处理。英兰妮回复说,目前尚未遇到这类情况。